1.民法典等规定自然人在人身权益如生命权、健康权等受侵害,或具有人身意义特定物受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等遭受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2.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会综合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3.对于被侵权人,应及时收集侵权证据,如侵害行为的相关材料、自身精神受损的证明等,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在主张赔偿时,要合理提出赔偿数额,参考上述综合因素。对于侵权人,应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避免侵权行为发生。
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自然人的多项人身权益以及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这意味着当这些权益受损时,被侵权人可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
(2)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的。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都会影响最终的赔偿数额。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能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
提醒:
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要注意留存好权益受侵害的证据。不同案情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侵权行为的影像资料等。
(二)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全面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可向律师咨询了解各因素的影响力。
(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能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若遇到此类情况应选择其他合适的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依据民法典。自然人的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请求赔偿。
2.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及受诉法院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受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结论:
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侵害致严重精神损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等受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多种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被侵权人有权利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情节、侵权后果、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不过,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如果遇到类似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证据收集等工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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