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后家属或受益人可能领取的款项多样。主要包括社保相关款项、商业保险赔付金、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及单位福利性质款项。
具体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遗属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生前购买含身故保障商业保险且符合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可获赔付金;有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其余额可由继承人一次性领取;部分单位会发放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福利款项。
建议家属及时了解身故者社保、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情况,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准备好所需材料,以顺利领取各项款项。
法律分析:
(1)社保方面,依据相关法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后,遗属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是对家属在丧葬事务上的经济支持。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保障了家属对身故者医保账户资金的权益。
(2)商业保险赔付金,若身故者生前购买含身故保障的商业保险且符合合同约定,受益人获取赔付金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是保险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3)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其性质属于员工的补充养老福利,身故者的余额由继承人一次性领取,体现了对员工权益的延续保障。
(4)单位福利性质款项,是部分单位给予员工家属的关怀,虽并非法定义务,但体现了单位的人文关怀。
提醒:领取各项款项时需按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不同情况的申请流程和要求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家属或受益人应及时整理身故者社保缴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查询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并办理继承手续。
(二)联系身故者生前购买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商业保险赔付金。
(三)向身故者所在单位了解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明,申请一次性领取余额。
(四)若单位有福利性质款项,及时与单位沟通,按规定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身故后家属或受益人可领取的款项如下:
社保方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者的遗属能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商业保险上,生前买了含身故保障商业险且符合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可获赔付金。
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余额,继承人可一次性领取。
部分单位会给家属发丧葬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款项。
结论:
身故后,家属或受益人可能领取社保相关款项、商业保险赔付金、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余额以及单位福利性质款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对于商业保险,遵循保险合同约定,若身故者生前购买含身故保障的寿险、意外险等,符合条件时受益人可获赔付金。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方面,其余额可由继承人一次性领取。部分单位基于福利政策,会给员工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在面对复杂的领取流程和规定时,每个人的情况可能存在差异,若在处理身故后款项领取过程中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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