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不消除亲子关系,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义务。
2.所谓不打扰孩子不准确,父母要给予孩子稳定情感支持与生活照料。
3.未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合理探望利于孩子成长。
4.父母应避免将矛盾传递给孩子,共同营造良好成长环境,积极参与孩子生活。
结论:
离婚后父母应积极、正确地参与孩子生活,而非不打扰,要恰当处理与孩子的关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这意味着离婚后父母不能以“不打扰”为由放弃对孩子的责任。合理的探望能让孩子感受到双方关爱,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而且父母双方应避免将离婚矛盾传递给孩子,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成长环境。若在处理离婚后与孩子关系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1.离婚后父母应积极正确参与孩子生活,而非不打扰。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保证孩子获得稳定情感支持和必要生活照料是父母责任。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合理探望能让孩子感受双方关爱,利于身心健康。
3.双方要避免将离婚矛盾传递给孩子,共同营造良好成长环境。父母应恰当处理与孩子关系,积极正面参与孩子生活,助力其健康成长。
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依旧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即使婚姻关系结束,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不能推卸。
(2)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合理的探望能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有益。
(3)离婚双方要避免将矛盾传递给孩子,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确保孩子获得稳定情感支持和必要生活照料。
提醒:
离婚后父母处理与孩子关系时,要严格按法律规定保障孩子权益,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保证孩子稳定的情感支持和生活照料。父母双方即便离婚,也要持续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和爱护,在生活上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行使和协助探望权。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探望孩子,直接抚养方应积极配合。
(三)避免传递离婚矛盾。父母不能在孩子面前争吵、诋毁对方,共同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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