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账后再撤回不一定构成诈骗,判断关键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诈骗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
2.若转账时就打算撤回,以虚构交易等事实诱使对方行动,且数额达标,可能构成诈骗。如以虚假交易转账,对方交付货物后撤回转账致其受损,涉嫌诈骗。
3.若因操作失误等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撤回转账,不构成诈骗,属民事不当得利。受损失方可要求返还。
建议:交易中保留证据,遇到疑似诈骗及时报警;若属不当得利,可先协商返还,协商不成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1)转账后撤回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转账方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才构成诈骗。
(2)若转账时就打算撤回,通过虚构会履行交易等事实诱使对方行动,且达到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如以虚假交易转账,对方交付货物后撤回转账致其受损,涉嫌诈骗。
(3)若因操作失误等无非法占有目的撤回转账,不构成诈骗,属于民事不当得利,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返还。
提醒:转账时务必要明确转账目的和用途,避免因操作不当或有不当意图引发法律风险。若遇到此类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怀疑对方转账撤回构成诈骗,应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能证明对方有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若对方是因操作失误撤回转账,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1.转账后撤回不一定是诈骗。诈骗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或隐瞒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财物。
2.若转账时就打算撤回,虚构交易诱使对方行动,且数额达标,可能构成诈骗。像以假交易转账,对方交货后撤回,让对方受损,就可能涉嫌诈骗。
3.因操作失误等无非法占有目的撤回转账,不构成诈骗,属不当得利,受损方可要求返还。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