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破产不影响债务人还债,债权作为财产权利,即便债权人财务恶化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依旧合法有效。
2.债权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其债权会被纳入破产财产清算,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需按原债务约定向破产管理人履行还款义务。
3.若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破产管理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例如向法院起诉来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人若拒不执行,可能面临强制执行财产、被列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制裁。因此,债务人应积极履行债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债权人破产并不导致债权消灭,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依然合法有效。即使债权人陷入财务困境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还款义务不会因此免除。
(2)在债权人破产后,其债权会被归入破产财产进行清算。破产管理人会接管该债权,代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3)债务人需依照原债务约定向破产管理人履行还款义务。若拒绝履行,破产管理人可借助法律手段,例如向法院起诉,强制其偿还债务。
(4)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包括财产被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名单等。
提醒:债务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拒不还款面临法律风险。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债务人要明确即便债权人破产,债务关系依旧存在,应按原债务约定准备还款。
(二)积极与债权人的破产管理人沟通,了解还款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三)若遇到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及时与破产管理人协商,争取达成新的还款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1.即便债权人破产,债务人的还债义务不变。因为债权作为财产权,不会因债权人财务恶化进入破产程序而失效。
2.债权人破产后,其债权会被纳入破产财产清算,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并向债务人追讨。
3.债务人需按原约定向破产管理人还款,若不履行,管理人可起诉强制其偿还,债务人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专业解答其实不然,继承人只用还自己拿到的那份遗产能负担的账就行了。假如死人留下的遗产不够还所有的钱,那继承人就可以不用管剩下的债务,当然愿意帮忙还的话也是可以。要是继承人明确表示不要那份遗产了,那么他也不需要替去世的人还钱。所以总结起来就是,如果继承人选择出面继承,那他们就得负责还属于自己那份遗产里包含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继承遗产,那么他们也就不用再为死去的人还债务。
专业解答那也没事儿,继承人可以选着不理会那些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除非他们自己愿意还呗。所以,一旦那个欠钱的人挂了,那些赔偿金就成为遗产的一部分,应该用来还被继承者的债务,不过继承人的责任也就到此为止,不会再有更多的负担。
专业解答要是你死了没人接手,那就把遗产给你的国家吧,他们会拿这个钱去做些对大家有利的事;或者说,你在死之前是属于某个集体的,那就把遗产给那个集体,让他们去支配它。所以,你看清楚,如果你死了以后什么都没留下,那你欠的债国家和集体可是没义务帮你还的。所以,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要是你死得没留半毛钱产业的话,那就用不着国家或者集体用自己的钱给你还债了。
专业解答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相关规定,继承人须在其所继承的财产实际价值范围之内负担并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应纳税款及相关债务。意即,继承人需按该遗产的具体价值履行还款责任,确保能全额偿付被继承人所欠税款与债务。若其所继承之财产无法充分满足所有债务之需求,继承人有权自行决定免除超出生前财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主动承担。
专业解答按照咱们国家新的民法典的说法儿,就是第1061条那个样子,继承人得在他们能拿到手的遗产范围内,把被继承人应该交的税、欠的债都还了。也就是说,要是有人死了,他留下的那点儿遗产,用来还他活着时候欠下的钱,那可是有数的,就是遗产值多少,就只能还那么多。要是遗产不够还所有的债,那继承人也可以选择不帮着还那些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当然,如果继承人直接说不要这份遗产,那也就不用管被继承人欠的这些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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