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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既不支付抚养费又放弃探视权。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探视权是法定权利,除法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经法院判决可中止外,他人不得随意剥夺。并且,权利可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通常因违法而无效。
为避免此类纠纷,建议如下:
1.离婚时,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内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2.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子女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3.若出现可能影响探视权行使的情况,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必要时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2025-10-10 12:0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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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该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若不支付,直接抚养方有权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2)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通常情况下不能被随意剥夺,只有在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时,经法院判决才可中止。
(3)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无效的。若无特殊法定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既不支付抚养费又不进行探视。
提醒:离婚后关于抚养费和探视权的问题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2025-10-10 11:3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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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不想承担抚养费又不探视子女,需有特殊法定理由,如出现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权,但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若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抚养费,应主动与直接抚养方沟通协商,可通过签订协议适当减少或延缓支付,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调整抚养费数额。
(三)若直接抚养方拒绝不直接抚养方探视子女,不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5-10-10 10:0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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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若不支付,直接抚养方可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2.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除非有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经法院判决才可中止,他人不得随意剥夺。
3.权利能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多因违法而无效,无特殊理由,不能既不付抚养费又不探视。
2025-10-10 09:4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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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若无特殊法定理由,不能既不支付抚养费又不探视子女。
法律解析:
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双方的责任,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能消除该责任。若不支付,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还能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除非存在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经法院判决才可中止,否则不能随意剥夺。并且,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无效。因此,若无特殊法定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既不付抚养费又不探视。如果遇到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探视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10 09:09: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