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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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自管公房产权归单位,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人。依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于自管公房不属于承租人个人财产,所以不能通过遗嘱继承。
(2)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拥有的。若立下遗嘱对自管公房进行处分,该遗嘱中涉及自管公房的部分无效。
(3)在承租人去世后,共同居住人若符合一定条件,可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从而继续承租该公房。
提醒:
处理自管公房相关事宜时,要明确其产权性质。若涉及遗嘱处分自管公房,需知晓该部分遗嘱无效。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要明确自管公房不能遗嘱继承,因为其产权归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不属于承租人个人财产,所以立遗嘱处分自管公房部分无效,不要做此类无效遗嘱处分。
(二)若承租人去世,共同居住人若想继续承租,可了解并满足产权单位规定的条件,然后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管公房因产权不归承租人,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在可继承范围内。
1.自管公房无法遗嘱继承,因其产权归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并非所有者。遗产需是个人合法财产,自管公房不在此列。
2.若立遗嘱处分自管公房,涉及该公房部分无效,遗嘱处分财产应是个人合法拥有的。
3.承租人去世后,共同居住人符合条件,可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公房。
结论:
自管公房不能遗嘱继承,遗嘱中涉及自管公房的处分部分无效,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管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人,所以自管公房不属于承租人的个人财产,不在可继承范围内。遗嘱处分的财产须是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即便立下遗嘱对自管公房进行处分,该部分内容无效。不过在承租人去世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承租该公房。如果您在自管公房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自管公房不能遗嘱继承,因为其产权归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并非所有权人,而遗产需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管公房不在可继承范围内。即便立下遗嘱处分自管公房,涉及该公房部分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产权单位应加强对自管公房的管理,明确规定承租人去世后变更承租人的条件和流程,并向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进行宣传,确保相关人员了解。
2.共同居住人若想继续承租,应及时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符合变更承租人的条件。
3.相关部门可加强对自管公房租赁关系的监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避免因自管公房继承问题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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