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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小区的第一任物业,2023年5月31日已经清退,因服务不到位,大部分业主均有欠费,今年9月底,也就是几天前,各楼幢门厅均张贴了各户的欠费明细,还有债权转让协议等,债权转让协议是2024年4月30日,但小区业主都未及时收到这个通知,请问一下,现在这个债权转让协议对小区业主有效吗?如不交费会怎样呢?
如果对债权有异议,且未通知一般无效
债权转让协议发送到债务人处鸡生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该债权转让协议对小区业主无效。若不交费,可能面临被原物业起诉,需支付欠费、违约金等费用,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情节严重时房产可能被查封等。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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