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网络推广赌博获利不到1000元,若符合相关入罪标准,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投放广告等帮助行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即使获利不到1000元,若存在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投放广告达100条以上等情形,同样会以开设赌场罪论处。犯开设赌场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要结合全案情况判断。若遇到与网络推广赌博法律问题相关的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网络推广赌博获利不到1000元也可能因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被追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投放广告等帮助行为,都属于共同犯罪范畴。
2.即便获利少,若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数额达5万元以上、投放广告达100条以上等,也会以开设赌场罪论处。
3.犯开设赌场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量刑结合全案判断。
建议: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远离任何形式的网络赌博推广活动。相关部门应加强网络监管,严厉打击为赌博网站提供帮助的行为,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法律分析:
(1)网络推广赌博即便获利不到1000元,只要实施了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投放广告等帮助行为,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2)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等帮助行为,若满足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投放广告达100条以上等情形,即使获利少,也会以开设赌场罪被追诉。
(3)犯开设赌场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要结合全案情况判断。
提醒:
参与网络赌博推广等相关帮助行为风险极大,不要因获利少就心存侥幸,一旦符合入罪标准将被法律制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若参与网络推广赌博相关活动,应立即停止此类行为,避免继续违法犯罪。
(二)不要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以及投放广告等帮助行为。
(三)若已涉及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等行为,需审视是否达到资金数额5万元以上、广告达100条以上等入罪标准,若有则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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