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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破产赔付资金不足时,有严格的清偿顺序。先以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依次清偿。
(2)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需按比例进行分配。
(3)当全部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无剩余,或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要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4)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对未获清偿部分不能再向公司主张,但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问题,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提醒:债权人需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若怀疑股东存在出资问题,可进一步收集证据主张权利,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更精准分析。
2025-09-19 21: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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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清偿顺序,公司破产财产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为普通破产债权。
(二)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按比例分配。
(三)当全部破产财产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无剩余,或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需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四)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对未获清偿部分不能再向公司主张,但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09-19 21:41: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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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破产赔付资金不足时,先明确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是职工工资等、社保与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2.若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无法全满足,按比例分配。
3.清偿完前两项无剩余或不够付破产费用,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程序,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4.一般不能再向公司主张未获清偿债权,但股东有出资问题,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担责。
2025-09-19 21:1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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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破产赔付资金不足时,按既定清偿顺序处理,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无剩余财产或不够支付破产费用则终结程序,未清偿债权一般不再清偿,但股东有出资问题时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破产财产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若同一顺序无法全额清偿,就按比例分配。当全部财产在支付前两项后无剩余或不够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会提请法院终结程序,裁定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处理。不过,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问题,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您在公司破产债权清偿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09-19 21:0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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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赔付资金不足时,需按既定规则处理。先明确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则按比例分配。
若全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无剩余,或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裁定终结后,未清偿债权不再清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破产财产分配,保障各债权主体合法权益。
2.债权人可关注股东出资情况,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法院应及时审查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提高破产程序效率。
2025-09-19 19:41: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