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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按标的额收费包括什么项目

唐** 云南-丽江 聘请法律顾问咨询 2025.09.12 10:49:55 422人阅读

律师按标的额收费包括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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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按标的额收费多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收费项目包括案件代理费、可能的差旅费,风险代理案件还涉及按约定比例从标的额获取报酬。
2.案件代理费是律师处理核心事务的报酬,像合同纠纷争取权益、侵权赔偿计算主张金额等。差旅费是律师因外地调查取证、出庭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一般单独列项。风险代理报酬则是实现约定目标后按比例从标的额中获取,包含工作付出与风险成本。
3.为保障当事人权益,在委托律师时,应与律师事务所明确收费标准,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对于差旅费等额外费用,提前约定好承担方式和标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025-09-12 17: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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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律师按标的额收费常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案件代理费是核心部分,它是律师处理案件关键事务的所得,像在合同纠纷里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在侵权赔偿案中确定赔偿金额等。
(2)差旅费也是按标的额收费可能包含的项目,当案件需要律师到外地工作,相关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会计入收费范围,且一般会单独说明。
(3)风险代理案件中,若达成约定目标,律师会按比例从标的额中获取报酬,此报酬包含了工作付出与风险成本。

提醒:
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时,要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是差旅费等单独列项部分。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9-12 15:5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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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时,明确案件代理费的具体计算方式、比例以及涵盖的服务内容,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二)对于可能产生的差旅费,要求律师提前预估并在合同中单独列项说明,包括费用的承担方、报销标准等。
(三)如果是风险代理案件,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约定目标、报酬比例的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2025-09-12 14:0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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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按标的额收费常用于涉及财产的民商事案件。案件代理费是律师处理核心事务的报酬,像在合同纠纷中帮客户争取权益、在侵权赔偿案中计算赔偿金额。

2.差旅费方面,若需到外地调查、出庭,交通和住宿费等会算入收费范围,一般会单独说明。

3.风险代理案件达成约定目标,律师按比例从标的额中获报酬,包含工作付出和风险成本。

2025-09-12 13: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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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律师按标的额收费常见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收费项目包括案件代理费、可能的差旅费,风险代理案件达标后律师按约定比例从标的额获报酬。
法律解析:
在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里,律师按标的额收费是合理且常见的方式。案件代理费是律师处理案件核心事务的报酬,像在合同纠纷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在侵权赔偿案中准确计算并合理主张赔偿金额等。而差旅费方面,当案件需要律师到外地开展调查取证、出庭等工作时,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一般会计入按标的额收费范畴,并且通常会单独列项说明。在风险代理案件中,若达成约定目标,律师按约定比例从标的额中获取报酬,这既体现了律师的工作付出,也包含了其承担的风险成本。如果大家在民商事案件中对律师收费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9-12 12:36: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为劳务派遣服务。(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3.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以及其他安保服务。(1)一般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4.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财税〔2016〕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5.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以取得的预收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适用2%的预征率计算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或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7〕5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6.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时,以取得的预收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征收率)计算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或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税款。(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七)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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