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在高速上被追尾,停车刚停好没来得及放三角牌,被二次追尾后车人死了怎么定责
你是哪方 什么状况呢
这种情况责任划分较复杂。第一次追尾,追尾方通常担责。二次追尾,没放三角牌可能要担部分责,但二次追尾车辆自身也有观察、保持安全距离的义务。最终定责得结合现场情况判断。解决方案是保留好现场证据,配合调查。若对定责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意见】1.严格说起来如果你撞的违停车,就是违停车次责你主责,2.后车追尾你是因为后车未保证安全距离引起的,就追尾事故担全责。【法律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超车时应当与前后车辆保持安全的距离,并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二)遇前方因交通事故、交通管制导致交通阻塞,以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通行时,除执行救援、清障等任务的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车道上依次排队停车等候或缓慢跟行,不得占用紧急停车带停车或行车;(三)不得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四)不得在行车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匝道上停车检修车辆;(五)除遇到障碍、发生故障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停车外,不得随意停车;(六)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载人,并在最右侧行车道靠右侧通行;(七)通过施工路段时,不得违反禁令、警示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八)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