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和挪用在法律上界定不同。侵占是将代为保管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挪用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有不同使用情形。
2.二者在构成要件上存在差异。侵占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是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相应行为;挪用主体多为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是故意暂时使用。
3.判断行为性质要综合主体身份、财物性质、主观目的和行为方式等因素。
4.遇到相关情况,应保留证据,这是后续处理的基础。同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分析:
(1)侵占行为主要针对代为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重点在于非法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拒不退还或交出。它对主体要求宽泛,只要有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相应行为,达到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犯罪。
(2)挪用行为多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的场景中,挪用对象通常是公款。挪用者主观上是暂时使用,并非永久占有,而且依据不同使用情况和数额、时间有不同的判定标准。
(3)区分侵占和挪用,要综合考虑主体身份、财物性质、主观目的和行为方式等因素。主体身份决定了适用哪种犯罪类型,财物性质明确犯罪对象,主观目的是区分永久占有和暂时使用的关键,行为方式则是判断犯罪行为是否实施的依据。
提醒:
若遇到疑似侵占或挪用情况,及时保留证据很重要。因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法律分析。
(一)若发现财物被侵占,要及时收集能证明财物归属、对方代为保管或财物为遗忘物等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涉及挪用公款情况,保留好资金流向凭证、相关文件等证据。
(二)当遇到这类问题,不要自行盲目处理,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详细告知事情经过,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三)根据法律建议,若符合立案标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1.侵占是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大且不退还。一般人都可能是主体,主观想非法占有,还实施了占有行为。
2.挪用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公款挪作私用。可能用于非法活动,或数额大用于营利,或超三月未还。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暂时使用而非永久占有。
3.区分侵占和挪用,要看主体、财物性质、主观目的和行为方式。遇到相关情况,要保留证据并咨询法律人士。
结论:
侵占和挪用在法律上有不同界定,判断行为属于哪种需看主体身份、财物性质、主观目的和行为方式等。
法律解析:
侵占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了非法占有的行为。挪用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等情形,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故意且目的是暂时使用而非永久占有。在实际生活中,区分二者非常重要,准确的判断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类似情况,要清晰分辨,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若对具体行为的法律定性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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