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通常无直接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儿媳不在此列。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能让儿媳获得相关权益。
1.若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这里的“尽主要赡养义务”表现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2.儿子先于爷爷去世,其子女能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儿媳虽无代位继承权,但可通过子女间接实现对部分房产权益的继承。
建议儿媳若想保障自身权益,在赡养公婆时注意留存提供经济支持和劳务扶助的相关证据。当涉及代位继承情况时,及时了解相关法律程序,保障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益,进而间接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儿媳妇不在此列,所以一般没有直接继承权。
(2)存在特殊情况。若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为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当儿子先于爷爷去世时,儿子的子女能够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儿媳虽本身无代位继承权,却可通过子女间接实现对部分房产权益的继承。
提醒:在涉及遗产继承时,对于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较为复杂,不同案情的判断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儿媳获得公婆遗产继承权,儿媳可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比如在经济上为公婆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日常生活的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二)若儿子先于爷爷去世,儿媳可关注子女的代位继承权,通过子女来间接实现对部分房产权益的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通常情况下,儿媳妇没有直接继承权。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儿媳不在其中。
2.有两种特殊情形。其一,若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像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劳务扶助,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其二,儿子先于爷爷去世,子女能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儿媳虽无代位继承权,但可通过子女间接继承部分房产权益。
结论:
儿媳妇通常没有直接继承权,但在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或儿子先于爷爷去世其子女代位继承爷爷遗产时,儿媳分别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或间接实现对部分房产权益的继承。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儿媳不在其中,所以一般无直接继承权。然而,要是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就是在经济上为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那么就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另外,当儿子先于爷爷去世,儿子的子女能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儿媳虽无代位继承权,但可通过子女间接实现对部分房产权益的继承。若在继承方面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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