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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8700条
您咨询的问题很常见,我来为您分析一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需要实际交付借款才能成立。也就是说,即使签了合同,如果贷款方没有实际放款,合同实际上还没有生效。具体到您的情况:
1. 如果确实没有收到贷款资金,您不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2. 建议先核实银行流水,确认款项是否到账
3. 保留好合同文本和沟通记录作为证据下一步建议:
可以主动联系贷款方说明情况,要求其履行放款义务或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坚持要求还款,您可以拒绝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因为您自身原因(如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款项未能到账,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先查明具体原因再采取行动。
2025-08-08 03:37: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