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丽江法律咨询 > 丽江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夫妻离婚给未成年多少抚养费?

夫妻离婚给未成年多少抚养费?

pub****218 云南-丽江 子女抚养咨询 2025.07.26 23:45:48 392人阅读

夫妻离婚 给未成年多少抚养费

其他人都在看:
丽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丽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8121498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24996条

是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实际消费的。

2025-07-28 06:28:43 回复
咨询我
184691631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云南-丽江 咨询解答:102条

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只要双方愿意多少都行。诉讼离婚的话就要看地区和实际的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

2025-07-26 23:54:27 回复
咨询我
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85753条

夫妻离婚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 20% - 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 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其判决。

2025-07-26 23:52:54 回复
咨询我
1878852255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云南-丽江 咨询解答:674条

您好,抚养费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按收入的20%-50%

2025-07-26 23:47:17 回复

分手协议协议一方如果再婚孩子抚养权归另一方有效。离婚后对方又再婚,另一方能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吗离婚后原配偶再婚不是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抚养权总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哺乳期内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其祖父、孙子女,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二是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祖父年满60周岁,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1)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两项待遇都不属于遗产,丧葬费应用于对亡者的后事处理,所以不属于遗产、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4,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所有当事人)的析产。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如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如果没有一人符合条件,则单位可以不发放此项待遇。3、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规定》第三条上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2)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亲属只要符合供养亲属范围和条件的,都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救济费、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何来的抚恤,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单位对非因工死亡家属发放的待遇主要有两项:一是丧葬费、父母、子女1、没有死亡,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我国法律对此有何特别规定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既已死亡,何来的共同所以肯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2、抚恤金的性质;(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供养亲属救济费由单位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专业解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以确保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健康发展。抚养费的金额应根据孩子的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确定。如果一方承担了全部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费用。

    2024.10.24 1895阅读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理

    专业解答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跟对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告诉他孩子需要抚养费,看他愿不愿意给。要是他不愿意给或者给得不够,你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院来判决他该给多少抚养费。法院会考虑孩子的需要、你们俩的经济状况,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决定抚养费的数额。所以,你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孩子的需要和你们的收入,这样才能让法院判得合理。记住,打官司要找律师,他们会帮你处理的。

    2024.10.15 1146阅读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专业解答如果对方还是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你可以先试着和他好好商量,让他知道他有这个责任。要是商量没用,或者商量了也没进展,那你可以去当地的司法机构告他,让法律来帮你,让他把该付的抚养费都付了。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强迫对方交钱。另外,你也可以让法院对对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样就能更好地保护你的权益了。

    2024.10.15 2015阅读
  • 夫妻离婚一人一个孩子还用给抚养费吗

    专业解答在离婚时明确子女由各自监护后,双方有权协商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要是其中一方承担抚养责任时,经济困难或与子女实际需要有偏差,根据公序良俗和道义,应该给予适当支持和补偿。这种公正平衡的解决方式,既体现了对法律体系和道德准则的尊重,也展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体恤。

    2024.10.15 1406阅读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不给了怎么办

    专业解答离婚后,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财务状况和子女的需求来裁决。一般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逃避的。

    2024.10.13 112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