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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免于行政拘留,具体有什么规定?

苏* 江苏-徐州 行政处罚咨询 2018.03.23 11:54:47 15572人阅读

同事因为醉酒后打架闹事被抓起来了,因为有抑郁症,想申请免于拘留,请问抑郁症免于行政拘留,具体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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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是否构成残疾需要以鉴定为依据,对方伤人肯定是要承担一定得到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但都应该依法进行赔偿,建议找律师详细描述案情,以确定怎么样能获得完全的赔偿

2018-03-23 11:58: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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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面是抑郁症免于行政拘留,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8-03-23 11:5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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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确定作案时是在抑郁症发作期间,法院可以酌情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重度抑郁症患者是有一定自知力的,所以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2、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2020-12-18 07:23: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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