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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后返还的是否成立受贿罪

文* 江苏-镇江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5.07.11 14:36:07 376人阅读

收受贿赂后返还的是否成立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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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受贿赂后返还,仍可能构成受贿罪。判定的关键是有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

2.国家工作人员收下财物,受贿行为即完成,构成既遂。之后返还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会考虑。

3.若及时退还或上交,可不认定受贿。“及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暂时收下后尽快退还。总之,要综合判定。

2025-07-11 19:1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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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收受贿赂后返还的不一定不构成受贿罪,需结合收受、返还过程等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判断受贿罪成立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当国家工作人员收下财物时,受贿行为完成,构成受贿罪既遂,之后返还财物不影响定罪,仅在量刑时可作考虑。然而,若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可不认定为受贿,“及时”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因无法拒绝暂时收下后尽快退还。总之,收受贿赂后返还不能简单认定是否构成犯罪,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若遇到涉及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11 18:5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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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贿赂后返还是否构成受贿罪需综合判定。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若国家工作人员收下财物,受贿行为即完成,构成受贿罪既遂,之后返还财物不影响定罪,仅可在量刑时考虑。

但存在例外情况,若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可不认定为受贿。“及时”的判断需结合具体情形,如因无法拒绝暂时收下,而后尽快退还。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应坚守法律底线,杜绝收受贿赂行为。
2.若不慎收下财物,应及时退还或上交,避免法律风险。
3.司法机关判定时,需全面审查收受、返还过程等细节,确保准确量刑。

2025-07-11 17: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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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受贿罪的判定核心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当国家工作人员收下财物时,受贿行为完成即构成既遂。

(2)即便之后返还财物,也不影响受贿罪的定罪,不过在量刑环节会被考虑。

(3)若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可不认定为受贿。“及时”的判断需结合具体情形,例如因无法拒绝暂时收下后尽快退还等情况。

提醒: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处理方式不同会影响是否构成受贿罪,遇到相关情况需综合判定,建议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法律分析。

2025-07-11 15:2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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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应避免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一旦收下财物,受贿行为完成就可能构成受贿罪既遂。
(二)若已收下财物,应及时退还或上交,是否“及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像因无法拒绝暂时收下后尽快退还的情况,可不认定为受贿。
(三)如果受贿既遂后返还财物,虽不影响定罪,但可在量刑时被考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2025-07-11 15:08:33 回复

您好!罪立案标准是:根据《》第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立案标准和罪的一样: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您好!罪立案标准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立案标准和罪的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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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4 169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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