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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陈* 浙江-金华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18.03.22 06:54:50 221人阅读

律师您好!最近接了一个项目工程,现在马上就要施工了。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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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问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如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商定,甲方同意由 (以下简称项目承包责任人)实行内部承包管理。 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双方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若干责任条款如下,并 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思园二期仿古建筑
工程地点:淮安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一期西侧
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验收,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质量标准要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包工期、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竣工验收、包保修、包税金、包应缴公 司利润及包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承包范围:施工合同规定内容
工程造价:贰佰陆拾伍万叁仟贰佰伍拾圆贰角 (大写) ; 小写¥ 2653250.2 元(含税金) 工 期:共 日历天
二、本合同与大合同同时生效;
三、费用及工程款:
1. 工程中标时间为 ,中标价¥ 万元,甲方收取中标价的 % (不含税金)合计¥ 元作为企业管理费(最终以审计价为准) 。
2. 甲方分 向乙方收取企业管理费,工程款每批次 (付款方式参照合同编号:HAZC2016030192中支付方式进行 ) 进入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照每批次款项比例扣除企业管理费及其他税费;乙方应在每次 开票时提供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票据作为甲方财务记账依据,包括工程工资表 (工程总价的 % )、 材料发票 (工程总价的 %)及其他票据(工程总价的 %) 。 如不能及时提供的,甲方将不予以划拨工程 款。特殊情况下,甲方将扣除相关费用后拨付剩余工程款。
3. 工程款到帐后,甲方必须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账户、相关工人工资及材料商账户。甲方绝不占 用乙方工程款。如果甲方占用乙方工程款,按照银行利息支付给乙方。甲方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乙方工程 款的乙方有权按照违约处理。
4. 甲方收取乙方施工履约保证金为:(大写) ; 小写¥ 元
主体工程完成后,甲方须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6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四、关于税票及发票事宜
1. 本工程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由乙方在开票时缴纳。本工程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金,乙方可凭税务部门开具的所得税缴纳比例结算;如乙方在开票时已缴纳税款, 甲方不得再次扣除,最终以乙方提供的税票为准。取回税票后给甲方入账,否则结算时按未缴税处理,由 甲方代扣代缴。
2.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将视情况给乙方予以处罚:
(1)乙方开票后未将税票在十日内交予甲方,造成甲方无法及时申报纳税,乙方承担延误纳税的责 任。
(2)乙方在开票后,必须将工资表和材料票等票据交予甲方,否则甲方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 费用。如果乙方在二个月内仍未将工资表和材料票等票据交予甲方,甲方暂扣的相关费用将不予退还(甲 方将自行购置材料等票据) 。
(3)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工期内开完合同额的工程发票。如果工程合同额的发票没有开完,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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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查处的,所产生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如果乙方凭据甲方开出的收据,可以给建设方拿到工程款,那么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开 发票的事宜。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未开具发票,那么所产生的滞纳金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项目管理的责任
1、项目承包责任人拥有项目管理权,是该项目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人,承担该项目有关的质量、进度、 安全、履约、违约等方面的最终责任,以及由此所引起的相关问题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有权对项目承包责任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对甲方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检查、监督意见,项目承 包责任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全落实。
3、项目承包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接受行业安全检查及建设方、监理 方与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当施工项目有关报批、报建、工程现场施工、工程验收、工程结算手续需加盖公司公章时,项目 承包责任人应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需公司派专人到场或当地办理时,须提前预约并承担相关费用。 (法 人代表 1000元 /次;建造师 500元 /次; 其他人员 200元 /次) 。
5、项目承包责任人必须抓好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并负责承担与该工程 竣工验收相关的工作及费用(工程报建资料、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过程资料、会议纪要、材料设备的合格 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变更签证、整改通知及整改措施等) ,工程结 束时将工程管理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有关工程所有原始凭证及票据交甲方做账。
6、项目承包责任人负责依法办理该工程开工、施工、报批、报建、工程竣工及教研手续、做好施工 期间的施工日记、施工安全记录及其他记录。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结束时应准备好竣工图纸、竣 工报告、竣工验收书、工程结算书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以便检查、验收、移交。
7、负责购买该项工程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为本工程施工管 理人员及施工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等。
8、为规范公司工程资料归档的完整性,乙方应按月将工程变更单、签证等各项单证的复印件交予甲 方或甲方委派的项目总监,自己保留原件。待工程竣工审计结算后,原件汇制成册交予甲方。
9、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中,甲方对工程发包方所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义务、违 约责任、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将来诉讼甲方支付或垫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最终均由乙方承担。若 有债权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向甲方承担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保证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保证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利息、债权、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乙方的份额;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现有上述财产的详细清单以及经核对后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六、项目承包责任人的责任
1、项目承包责任人承包该项目的经营,自负盈亏,项目承包责任人均须缴纳项目的管理费及相关税 金并承担项目合作所确定的一切履约、违约等法律责任。项目承包责任人应负责对所承包管理的工程进行 保修,保修期及方法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合同中有关条例执行,并负责工程款的催收工作。
2、项目承包责任人必须本着对甲方和工程高度负责的思想,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令,维护甲方的形象及信誉。如因项目承包责任人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破坏甲方形象,损 害甲方利益,项目承包责任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项目承包责任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赊欠材料和转包、分包该工程,不得拖欠人 工工资。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或给甲方造成资信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项目承包责任人进行追偿。上 述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等相关责任均有项目承包责任人承担。

2018-03-22 06:55:5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何为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业务及相关经营管理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一种企业的内部经营方式和激励机制。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内部承包合同特指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合同,其含义是施工企业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签订承包协议,约定许可内部职工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核算,自负盈亏,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等。故,内部承包合同的三个特征是:第一,内部承包合同主体之一的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内部人员;第二,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表现之一是内部承包人需要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施工企业则需要对内部承包人进行一定的管理;第三,内部承包合同的内部承包人在经济上可以核算,自负盈亏。其实,内部承包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也一直没有系统性的专门规定,但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并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内部承包的本质属性而言,它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内部承包合同对内涉及到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的法律关系,鉴于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即主体间具有隶属关系,但这个隶属关系并不能完全左右整个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故,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要区别处理。通常认为,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一般受合同法的调整,但涉及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争议事项时,受劳动法的调整。而内部承包合同对外会涉及到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的情况。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可以推出项目经理是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企业职工,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代表人。故而,内部承包下的项目经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对外签订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一)内部承包人是否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员工,与施工企业存在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从而保证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适格,这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具体可通过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单、人事档案管理等来判断。如果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无从谈起接受公司的管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成内部承包合同因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导致合同无效。(二)内部承包人是否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中已明确提出了对承包人资质的管理问题。因而,在确定了内部承包人确实为施工企业员工的基础上,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还要考虑到施工企业是否有对内部承包人资质进行管理。资质管理,一方面是指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的人员管理,即施工企业为内部承包人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才,比如建造师、造价师、设计人员和监理人员等,组建专业团队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另一方面是指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的财务管理,即施工企业严格按照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的约定来向内部承包人付款,比如,内部承包人只有在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才向其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三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裁判规则规则1劳动关系不存在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会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情况、考勤记录等综合认定。当事人若不能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过工资等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将不予支持劳动关系存在的主张,内部承包合同也因主体不适格,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归于无效。案例索引江苏省高级人民(2014)苏民终字第00371号“王洪与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则2施工企业缺乏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虽然在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内部承包的权利义务,但实际中并无证据能证明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进行资质管理,即无证据证明施工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内部承包人相应的支持,故该部分事实不足以认定施工企业履行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中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实际系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性质,应认定无效。案例索引市中级人民(2015)浙杭民终字第2990号“卢永生与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则3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则合同无效,但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虽然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无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对方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案例索引广州市中级人民(2015)穗中法民五终字第6161号“朱和平与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2015)舟定民初字第1083号“卢艳与恒尊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邦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则4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发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规定,如果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内部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案例索引陕西省高级人民(2013)陕民一终字第00048号“孙正荣与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蔡延新、徐州华夏建筑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则5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内部承包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本属于施工企业的责任可向其追偿内部承包人将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在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后,可以依据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要求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垫付的工程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应予以支持。案例索引市天心区人民(2013)天民重字第00323号“马中其与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则6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实际施工人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责任的,施工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可向内部承包人追偿内部承包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对外,内部承包人系代表施工企业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直接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对内,由于承包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最终的盈亏均由内部承包人来承担,故施工企业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合同向内部承包人进行追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第一阶段);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第一阶段);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7)施工图设计;(8)施工图纸审查;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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