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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闺女继承娘家土地有啥条件

唐* 河南-濮阳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5.16 09:37:53 320人阅读

农村闺女继承娘家土地有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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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农村土地分为宅基地和承包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本身不能继承,不过地上房屋可以继承。闺女继承宅基地上房屋需满足与被继承人有合法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有房屋,同时闺女要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
(2)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林地或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闺女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
(3)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以户为单位承包。承包期内家庭某个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闺女已分户且不在原承包户内,通常无法继承承包经营权;若未分户,则可继续使用。

提醒:
农村土地继承和承包情况复杂,各地政策有差异,面临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5-16 14: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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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分为宅基地和承包地,其继承和使用规定有所不同。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闺女继承需符合与被继承人有合法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有房屋且闺女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或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闺女作为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家庭某个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闺女已分户且不在原承包户内通常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未分户则可继续使用。

为保障闺女合法权益,应加强相关法律宣传,让群众了解土地继承政策。村集体在执行政策时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出现侵害闺女权益的情况。闺女自身也应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权益受损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05-16 13:4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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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村土地中,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闺女满足一定条件可继承;林地或“四荒地”承包经营权,闺女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已分户且不在原承包户内的闺女通常不能继承,未分户则可继续使用。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不过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闺女只要与被继承人有合法亲属关系、被继承人有房屋且闺女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就能继承房屋。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或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定特殊性,闺女作为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家庭个别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闺女已分户且不在原承包户内,一般无法继承承包经营权;若未分户,则可继续使用。如果对农村土地继承及承包经营权问题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

2025-05-16 13:2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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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闺女继承宅基地上房屋,要先确认与被继承人的合法亲属关系,比如提供出生证明等。还要看被继承人是否有房屋存在,若有且自己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就能继承房屋。
(二)对于林地或“四荒地”承包经营权,闺女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继续承包手续。
(三)家庭承包耕地、草地,若闺女未分户,户内成员死亡后可继续使用;若已分户且不在原承包户内,通常无法继承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2025-05-16 11:3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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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分宅基地和承包地。宅基地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闺女继承要满足和被继承人是合法亲属、被继承人有房,且闺女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2.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林地或“四荒地”承包经营权,闺女是继承人的,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闺女分户不在原承包户内,通常不能继承;未分户则可继续使用。

2025-05-16 11:2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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