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判决的护理费在当事人死亡后通常会改判,停止继续支付后续护理费。
法律解析:
护理费是为补偿受害人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护理产生的费用。当事人死亡后,护理事实和需求终止,后续护理费用不会再产生。按照法律规定,侵权人仅对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以法院通常会依据当事人死亡这一新事实,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在执行程序中对原判决中护理费部分作出调整和改判。如果遇到此类判决护理费在当事人死亡后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法律分析:
(1)护理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人因生活不能自理而产生的护理费用,以弥补实际损失。当当事人死亡,护理需求和事实都不复存在,后续护理费自然不应再产生。
(2)依据法律,侵权人仅需对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当事人死亡属于新的事实情况,法院会遵循这一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通常法院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者在执行程序中,对原判决里护理费部分作出调整,停止继续支付后续护理费,以确保判决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提醒:
当事人或家属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与法院沟通。不同案件具体情形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准确分析。
1.护理费是赔偿给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护理的受害人的费用,目的是弥补护理期间的实际损失。
2.当事人死亡后,护理事实和需求就没了,后续也不会再产生护理费用。
3.按照法律,侵权人只赔偿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所以当事人死亡后,法院通常会根据这一情况,通过审判监督或执行程序,改判原判决的护理费部分,停止支付后续费用。
判决的护理费在当事人死亡后改判合理。护理费旨在补偿受害人护理期间实际损失,当事人死亡使护理事实和需求终止,后续护理费用自然不再产生。而法律规定侵权人仅赔偿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所以此时继续支付护理费不符合法律要求。
1.审判监督程序调整:法院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据当事人死亡这一新事实,对原判决护理费部分改判,停止后续护理费支付。
2.执行程序处理:在执行程序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死亡,法院也应及时作出调整,避免侵权人继续支付不必要费用。
(一)若当事人在判决护理费后死亡,家属应及时向法院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告知法院当事人已死亡的事实。
(二)积极配合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或在执行程序中的相应调整工作,如实提供之前护理费用的支出情况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侵权人仅对实际损失赔偿,当事人死亡后护理需求终止,后续护理费不应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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