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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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第二天,女方父母给女儿转了四万,并且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的,现在法官认为这是陪嫁的钱,这个钱属不属陪嫁
判断这四万是否属陪嫁,得看女方父母转账时的意思表示。若明确是给女儿婚后生活用或用于置办嫁妆等,可算陪嫁;若没明确,仅订婚第二天转账,不一定能认定。解决方案是找女方父母让其说明转账时的想法,比如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款项性质。若能证明不是陪嫁,在某些纠纷中就可能有不同处理结果。
2025-05-10 20:35:31 回复
女方拿这个钱干嘛了,如果认定陪嫁,在女方手里的,那就分割。
2025-05-04 09:26:54 回复
依据你的叙述,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到律所,由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后给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025-04-30 15:58:23 回复专业解答1、陪嫁是在领证之前,女方亲属给女方的,原则上认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还是归女方。2、在领证之后给的陪嫁,原则上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就应该由双方分割。但如果特别表示针对夫妻中的一方赠与,那么还是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理所应当还是归这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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