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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大家一个问题什么是股权质押呢需要签订合同吗,那么股权质押合同已生效质权尚未设立影响吗谢谢大家了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股权质押合同已生效质权尚未设立影响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动产质权的设立 (一)设立书面合同 (二)交付标的物 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 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 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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