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申请人表明能够延期执行,中级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
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有合理理由的异议时,中级法院会中止执行。
一方当事人为公民且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中级法院会中止执行。
一方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中级法院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其他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级法院也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便会恢复执行。
中级法院判决可能中止执行的情况如下:
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 一方当事人为公民且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
4. 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 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像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就会恢复执行。在这些情况下,中级法院会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等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时,就会继续执行判决。
中级法院判决可能中止执行的情况如下:
①若申请人表明可以延期执行,那么执行会暂时停止。
②当案外人针对执行标的提出有充分理由的异议时,执行也会中止。
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此时执行需暂停。
④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明确权利义务承受人,执行就得中止。
⑤此外,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其他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像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一旦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便会恢复执行。
在这些特定情况下,中级法院会出具中止执行的裁定,等满足恢复执行的条件后,继续对判决进行执行。
中级法院判决可能因申请人可延期执行、案外人异议、公民死亡待继承、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待确定承受人以及法院认为的其他情形而中止执行。这些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法院会作出中止执行裁定。
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时,中级法院会根据其意愿中止执行,以给予双方更多时间调整和准备。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这可能影响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异议审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
3. 一方当事人为公民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执行程序需暂停,直至继承人确定。
4. 一方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未确定前,执行无法继续,法院会中止。
5. 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也会作出中止裁定,待条件具备时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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