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到钱却写了借条可能有法律责任。若被起诉判决,应积极收集能证明未收到钱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等,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审查。同时,要仔细分析借条内容及相关细节,看是否存在对自己有利的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4-05 06:26:23 回复
借条自实际交付借款时生效,如果未收到钱则借贷关系不成立,但是你要举证证明未收到款项(如银行流水、对方自认等),不然则可能被推定借款已交付
2025-03-28 11:58:47 回复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借贷双方在贷款方实际出借款项之际,即宣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生效。换句话说,尽管借据上并未列明收条的相关信息,只要贷款方实质上已履行了出借款项的义务,则借款合同自此已经正式成立生效。因此,借据本身就能够作为借款合同的直接证明,无需额外附带收条,借款合同亦具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在民事法律纠纷案件中,若借款人持有书面的借据,然而出借人却声称从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还款行为,那么出借人就必须提交有力的证据,用以证实实际发生的借款内容及其款项的支付情况。对于出借人所提出的主张,他们有义务提供各类证据加以支撑,这些证据涵盖了包括借据在内的各类书面文件,旨在证明债务清偿关系的确立。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维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实效时限,为期三年。这就意味着,倘若在借款凭证中并未确切注明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必须在得知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的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
专业解答倘若在欠条中并未详细注明借款的实际金额,那么一般来说,其法律效应仍旧是存在的,这主要源于其他一些明确的条款,例如出借方以及借款人的信息,还有具体的借款时间等等,它们都能够有力地证实借贷关系的确立。然而,欠条缺少具体的金额可能会给债权者追索债务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因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借助其他可靠的证据以确定具体的借款数额。
专业解答仅有借条而无转账记录,并不足以确保胜诉。法律要求起诉人仅凭借据等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若被告主张已还款,被告需提供相应证据。即使被告证据成立,起诉人仍需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借条虽重要,但缺乏转账记录及其他证据支持,胜诉可能性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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