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通过补充协议、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民间借贷里,出借人完成提供借款义务,借款人有返还本息责任,出借人属于接受货币一方。
(3)若转账地不是出借人所在地,通常不能认定为合同履行地。
(4)但如果双方明确将转账地约定为合同履行地,那么依约定执行。
提醒:
进行民间借贷时,要重视合同履行地的约定。若没有明确约定,需依据法律规定确定,避免因合同履行地不明引发纠纷。
(一)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最好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避免后面产生争议。
(二)若事先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双方可以尝试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
(三)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情形。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通常为合同履行地,除非有特殊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1.要是借贷双方没说合同履行地在哪,后来也没补上,按习惯也定不了,那接受货币一方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我见过不少因为这事儿起纠纷的,所以这点得清楚。
2.民间借贷里,出借人给了钱,借款人得还钱和利息,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转账地不是出借人所在地,通常不算合同履行地。
这在实际情况里很重要,直接影响打官司的地点。
3.但要是双方明确说转账地是合同履行地,那就按约定来。所以,民间借贷转账地是不是合同履行地,得看约定和法律规定。
多留意这些,能避免不少法律风险。
结论:
民间借贷转账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取决于有无约定及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法律解析: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时,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里,出借人完成提供借款义务,借款人有返还借款及利息责任,出借人属于接受货币一方。若转账地并非出借人所在地,通常不能认定为合同履行地。但要是双方明确约定转账地为合同履行地,那就依约定。由此可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清晰规则。如果在民间借贷中对合同履行地存在疑问,或是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