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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司法实践中,当一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标准给付抚养费,且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时,可请求减少抚养费。如一方患重大疾病无法工作,收入锐减。
(2)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客观上失去了给付抚养费的能力,这种情况下也能请求减少。
(3)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原有给付义务可酌情减免。但减少抚养费需给付方提供证据,经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并且这种减少通常是暂时或部分的,待情况改善需恢复并补足。
提醒:
请求减少抚养费需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3-21 14:2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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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一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应及时收集相关病历、失业证明等能证明自身经济困难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证据,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协商减少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收集被收监的法律文书等证据,向抚养方提出减少抚养费的协商,协商无果可请求法院判决。
(三)当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且其配偶愿意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时,给付方要获取再婚证明、配偶愿意负担费用的书面声明等证据,和对方协商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协商不成就通过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说明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给付方请求减少抚养费提供了法律支持。
2025-03-21 12:5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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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这些情况可请求减少子女抚养费:
一是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没了经济来源,确实给不出原数额,而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像患重病丢了工作的。
二是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没能力支付抚养费。
三是抚养方再婚,其配偶愿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原给付义务可酌情减免。
减少抚养费需给付方举证,经协商或判决,且多是暂时或部分减免,情况好转要恢复补足。
2025-03-21 11:4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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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在一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抚养方再婚其配偶愿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这三种司法实践常见情况下,可请求减少子女抚养费给付,但需提供证据并经协商或判决,且可能是暂时或部分减免。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处理抚养费问题的重要原则。上述三种情形下,给付方客观上存在履行原抚养费给付约定的困难。如一方因重大疾病失去工作,没有收入就难以按原标准支付;被收监改造无法创造收入自然也无力给付;抚养方再婚配偶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原给付方的负担可适当减轻。但为防止随意减少抚养费损害子女权益,需要给付方提供证据,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这减少一般只是暂时或部分的,当给付方情况好转,仍要恢复正常给付并补足之前减免的部分。如果您在子女抚养费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办法。
2025-03-21 11:1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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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减少子女抚养费给付。在一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致经济来源丧失、因犯罪收监改造无力给付,以及抚养方再婚且配偶愿负担部分费用时,可减少抚养费。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 给付方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失业证明等;因犯罪收监的,提供服刑证明。
2. 先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协商,表明自身实际困难,争取达成一致的抚养费调整方案。
3.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减少抚养费。需注意减少通常是暂时或部分减免,情况好转后应恢复并补足费用。
2025-03-21 10:43: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