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荆州法律咨询 > 荆州股权法律咨询 > 实缴的股东转让股权后还需承担责任吗

实缴的股东转让股权后还需承担责任吗

杨** 湖北-荆州 股权咨询 2025.03.20 19:31:12 314人阅读

实缴的股东转让股权后还需承担责任吗

其他人都在看:
荆州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荆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实缴股东转让股权后不用对公司后续经营债务担责。股东完成实缴出资,就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责任。转让股权后,其股东身份丧失,权利义务也转移给受让方。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是转让前公司已有债务,原股东转让时有欺诈、隐瞒行为,如隐瞒公司重大负债,受让方发现后可要求原股东担责。二是股权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原股东对特定事项继续负责,原股东就需按约定承担责任。

提醒:
转让股权时,原股东应如实披露公司债务情况,避免欺诈隐瞒;受让方要仔细审查协议约定及公司债务状况,遇复杂情况可咨询律师分析。

2025-03-20 22:42:07 回复
咨询我

(一)实缴股东转让股权后通常不担责,正常完成实缴出资且转让股权,股东身份丧失,权利义务转移,后续公司债务与原股东无关。
(二)若转让前公司有债务,原股东转让时有欺诈、隐瞒行为,像故意隐瞒重大负债,受让方可要求原股东担责。
(三)若股权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原股东对特定事项继续负责,原股东需按约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原股东隐瞒债务、不按协议约定承担责任都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需担责。

2025-03-20 21:03:36 回复
咨询我

1. 通常,实缴股东转让股权后,不用对公司后续经营债务担责。股东完成实缴出资,就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责任,转股后股东身份丧失,权利义务转给受让方。
  
  2. 不过有特殊情况。转让前公司有债务,原股东转让时欺诈、隐瞒,像隐瞒重大负债,受让方可要求原股东担责。
  
  3. 若股权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原股东要对特定事项继续负责,就得按约定承担责任。

2025-03-20 20:31:1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般实缴股东转让股权后无需对公司后续债务担责,但转让前公司有债务且原股东欺诈隐瞒,或协议有特别约定时,原股东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完成实缴出资后,就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责任。股权转让后,股东身份丧失,权利义务转移给受让方,所以通常无需对后续债务负责。然而,如果原股东在转让前存在欺诈、隐瞒公司债务等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若股权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原股东需依据约定对特定事项担责。当你遇到股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拿不准该如何处理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3-20 20:07:23 回复
咨询我

1. 通常实缴股东转让股权后对公司后续债务无责任。实缴股东完成出资义务,转让股权丧失股东身份,权利义务转移至受让方,所以一般无需担责。
2.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一是转让前公司有债务,原股东转让时有欺诈、隐瞒行为,像故意隐瞒重大负债,受让方可要求原股东担责。二是股权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原股东需对特定事项继续负责的,应按约定承担责任。
3. 建议实缴股东转让股权时,如实披露公司债务情况,避免欺诈隐瞒。受让方要详细调查公司财务状况,在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义务,降低风险。

2025-03-20 19:51:17 回复

新公司法出台以后,我国公司注册就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但不是这并不代表公司股东可以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如果公司股东在未全部缴纳出资额前将股权转让的,公司应当怎么办?责任由谁承担?目前尚无法律、司法解释对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就转让股权时由谁承担出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本文分析如下:一、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为合法而不是非法,所以不能当然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系指股东未依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而在认缴制下,股东出资的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制,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等条件成就前,股东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义务,自然就不存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违法行为。所以,在认缴制下,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可能不存在现实的出资义务,其股权受让人并不当然存在连带的出资义务。二、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不能只受让股东权利,而排除股东义务。三、股权受让人不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情况分析在股权转让中,股东向受让人明示其股权出资情况是其转让股权的主要义务,股权受让人也有义务了解股东的出资实缴情况。1、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就尚未成就。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成为新的股东,必须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原股东因转让股权失去相应股东资格,故无需再履行出资义务。但基于原股东和股权受让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保证转让标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是其法定义务,在原股东没有履行该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该义务时,导致股权受让人对股权尚未出资这一权利瑕疵不知情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已经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没有出资并转让该股权,受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受让的,应当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成就之时,就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之日。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新公司法出台以后,我国公司注册就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但不是这并不代表公司股东可以不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如果公司股东在未全部缴纳出资额前将股权转让的,公司应当怎么办?责任由谁承担?目前尚无法律、司法解释对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就转让股权时由谁承担出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本文分析如下:一、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为合法而不是非法,所以不能当然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法条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系指股东未依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而在认缴制下,股东出资的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制,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等条件成就前,股东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义务,自然就不存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违法行为。所以,在认缴制下,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可能不存在现实的出资义务,其股权受让人并不当然存在连带的出资义务。二、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不能只受让股东权利,而排除股东义务。三、股权受让人不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受让股权后情况分析在股权转让中,股东向受让人明示其股权出资情况是其转让股权的主要义务,股权受让人也有义务了解股东的出资实缴情况。1、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然后向股东追究违约责任。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就尚未成就。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成为新的股东,必须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原股东因转让股权失去相应股东资格,故无需再履行出资义务。但基于原股东和股权受让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保证转让标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是其法定义务,在原股东没有履行该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该义务时,导致股权受让人对股权尚未出资这一权利瑕疵不知情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已经负有出资义务,但股东没有出资并转让该股权,受让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仍受让的,应当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成就之时,就是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之日。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将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且受让人知晓的,股东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认定证据有什么

    专业解答处理未缴出资股权转让定价问题,主要依据有:股权转让协议,要明确定价及条款;公司财务报表,能反映资产状况;双方协商记录,比如邮件、短信等;还有专业评估报告,能科学评估股权价值。

    2024.10.24 1505阅读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后还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专业解答如果股东没有足额出资,那么在转让股权后,转让方仍然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公司或股东想要追责,是可以这么做的。 而受让方如果知道了这种情况,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可能还需要补充出资。简单来说,就是未出资的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补缴出资,新股东在知情的情况下接盘,那么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补充出资的责任。

    2024.10.24 1867阅读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0元转让需要缴税吗

    专业解答未实缴出资的股权零元转让是否缴税,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要是股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又没合理的理由,税务部门可能会重新评估和核定股权转让收入。所以,零元转让可能会被看成价格低得不合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构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才决定要不要缴税,以及缴多少税。

    2024.10.15 1741阅读
  • 未实缴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专业解答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的情况下转让股权,虽不影响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但若是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且受让人知情,那么公司可以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不过,未实缴出资的情况不会导致转让协议失效,虽然法律允许这种行为,但会引发后续的责任和义务问题。

    2024.10.14 1815阅读
  •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专业解答没有实际注资的股权能够转让,但是出让方和接收方需要明确说明未出资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如果要转让给非股东,需要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并且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30天内未回复则视为默认同意。如果股东反对转让,但是又不购买该股权,则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在股东同意转让时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出资的股权转让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需要谨慎处理,例如债权人可能会要求接收方承担责任。

    2024.10.10 137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