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应聘跟车送货员,当时交了800元的管理费,她们说一个月试用期满了以后就可以退还,当时签了一份费用管理的合同,合同在我这。还有一张刷卡的单子我也留着,还没开始上班,我要是不去这些钱可以退给我嘛
电杆上等招贴,全是假的。切记切记。关于夜场收费,对于没钱的人,又下了很大决心做夜场的人,无法接受,心里难受之极。我只能说你没准备,任何事...
2018-03-13 09:13:35 回复
从合同上看,三年以上合同,可适用最长六个月的试用期;但同时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三个月满后,应当转正。从你所说的来看,造成这种原因可能有:
1、单位想延长为六个月的试用期。
2、单位故意不转正,以达到少付工资的目的。
3、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经办人员,大意,没有来得及办理转正手续。处理方法:试用期满,若单位没有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没有办理辞退手续,则三个月后视为试用期合格,应按转正后的工资街待遇支付工资。按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约定,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转正后工资的80%与单位协商,说明你要求三个月后按转正工资金支付你的劳动报酬,若不行,就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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