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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李** 云南-临沧 行政许可咨询 2018.02.21 07:00:32 25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最近被一个法律问题所困扰,其中有行政强制法,请问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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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行政强制法》。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018-02-21 07:0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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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是对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的回答。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
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范围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但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以及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2018-02-21 07:02:3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在审判阶段,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时,可以启动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在审查阶段有权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对于侦诉机关已经进行的鉴定应当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对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两个方面作出衡量和判断。首先,精神状况作为影响主观状态认定的主要因素,应由精神病鉴定过程中附加作出相应评估。其次,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以被视为社会危害性的客观表现。最后,应由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对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认定。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医疗流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立法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局限于具有暴力倾向以及主动攻击意识的精神病人,这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侦查、审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在审判阶段,针对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进行核实时,可以启动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在审查阶段有权申请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对于侦诉机关已经进行的鉴定应当将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时其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对于精神病人的社会危险性,可以从主观状态和客观表现两个方面作出衡量和判断。首先,精神状况作为影响主观状态认定的主要因素,应由精神病鉴定过程中附加作出相应评估。其次,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可以被视为社会危害性的客观表现。最后,应由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对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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