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开发区法律咨询 > 开发区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夫妻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

肖** 天津-开发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4.11.15 17:13:39 382人阅读

夫妻分居后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开发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开发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夫妇二人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若出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彼此真实表达的意愿而导致,便可视为夫妇共同承担的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共同偿付。然而,如债务系由其中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且此部分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那么这部分债务将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仅需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2024-11-15 18:36:00 回复
咨询我

夫妻俩分居之后,要是债主能够查明这笔钱是花在了两个人共同的生活上,比如买房子、养孩子之类的,或者是两个人都同意借这个钱的话,那这就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得两个人一起还。但是如果这笔债是其中一个人自己背着另一半偷偷借的,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俩共同的生活上,或者是两个人都同意借这个钱的话,那就只能算作是这个人自己的债务得他自己一个人还。

2024-11-15 17:47:03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夫妻两个人分开住之后欠下的钱款,如果这笔钱是为了让你们两口子的生活更好过、为了开公司或者因为你们俩都同意借的,那这就是夫妻共有的债务得你们两个人一起还。但是如果这笔债是其中一个人自己偷偷摸摸地欠下来的,而且债权人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你们夫妻共同的生活上、一起做生意或者是你们俩都同意借的,那这个就只能算作个人债务,得由欠债的那个人自己去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1-15 17:39:0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