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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男方有债务,女方有没有连带责任

唐** 江苏-宿迁 夫妻债务咨询 2024.11.15 14:02:42 389人阅读

离婚了,男方有债务,女方有没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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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男方债务牵涉到女方承担连带责任与否,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假如这些债务的产生发生在男女双方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主要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在此前提下,女方往往会被认定具有连带负责偿付的义务。然而,如果男方个人背负的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实际需求,同时债权方亦无法举证该项债务实际用于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其决策建立在夫妻双方共识之上,这时女方却未必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024-11-15 17: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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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以后,男方欠下的债会不会让女方也要一起还?要看具体情况。简单说如果那些债是男方结婚时候为了养家糊口而借的钱,那女方可能就得和他一起还这些债了;但是要是男方欠下的生意上或是吃喝玩乐上的债,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说明这些债是被用作了家用,或者说他们俩都同意他去借这么多钱的话,那女方其实也是不用一起还这些债的。

2024-11-15 15:3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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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离婚了之后,男方欠下的债,女方需不需要帮忙还?这得看看实际情况。比如说男方在俩人还是夫妻的时候,为了维持家庭日常开支而欠下的债,那女方一般就得跟着还。不过要是男方背着你偷偷地欠了些超过日常开支很多的债,而且债权人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其实是用作你们两个一起过日子、一起生财获利的,或者说证据显示是你们两个一致同意用这个钱去干什么的话,那女方可能就不用跟着还这个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1-15 15:1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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