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显然违反了法定程序。您有权要求派出所立刻告知您鉴定结果。在接到法医鉴定后,派出所应立即通知当事人。若涉及到保密因素未告知原因,您可主动询问,要求尽快公示。若遭拒或故意拖延,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投诉,或向检察院反映,以求法律监督。记得保存往来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邮件等,预留日后维权依据。总而言之,您的知情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
2024-11-07 08:36:02 回复
你这情况可是违反规定了。
首先,你是有权利让警察局告诉你这个鉴定结果。他们在接到法医鉴定之后,就应该马上把相关的结果告诉你这位当事人。你要是觉得他们还没告诉你啥原因的话,那就自己去找找他们问问看,同时也可以要求他们赶紧给你个答复。万一他们还是不愿意告诉你或者拖着不办的话,那你就去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投诉他们,或者直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让他们来监督一下。
最后,记得要留好和警察局沟通的那些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短信、邮件等等,以防后面可能会用到。总的来说,你的合法知情权肯定得得到保护才行。
这种情况其实是不合规矩的。
首先,你有权利让派出所告诉你这个鉴定到底怎么回事儿。派出所在拿到法医鉴定之后,应该马上就把结果告诉给你这样的当事人。你也可以自己去问问派出所为啥没告诉你,然后催他们赶紧把事情说清楚。要是派出所还是不肯讲,或者磨蹭着不办的话,那你就去公安局里找警察们的督导组投诉,或者去检察院跟人家说说看,让检察院来盯着这件事儿。还有,别忘了把和派出所交流过的东西都留个底,比如电话录音、短信、电子邮件什么的,万一以后有啥事儿要维权,这些都是有用的证据。总的来说,你的合法权益,知道真相的权利,是绝对不能被侵犯的。
在该情形之中,存在着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之程序性行为。
首先,您依法享有向派出所申请被告知鉴定结果之权利。而在接获法医鉴定报告之后,派出所有责任立即将有关结果通知至相应的当事人。在此过程中,若您发现并未被告知相关信息,应当有权主动向派出所了解其中缘由,并敦促其迅速履行告知职责。若派出所仍然有意不予告知或有所拖延,您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提出投诉,又或是向当地检察机关如实反映相关情况,请求他们密切关注并加以有效监管。此外,务必妥善保存与派出所沟通交流的相关证据,例如通话录音、短消息、电子邮件等等,以便于未来可能出现的维权事项。总之,维护自身的合法知情权益乃理所当然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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