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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
1.法律或事实上无法履行,像合同标的已不存在,或合同所依赖的特定条件已消失。
2.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成本过高,如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劳务合同。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长时间不主张可能被认定为放弃权利。
需注意,判断是否适用继续履行,要综合具体案情与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法律纠纷中需要详细证据和准确的法律分析。
2024-11-01 08: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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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几个挺关键的,就是有些时候,你不能再继续做那件原来计划好要做的事情了,因为啥?有这几种常见原因:
首先,法律说啥也不能干了,或者说白了就是你想干的事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实现。举个例子,合同里面提到的东西直接就不见了,又或者说,合同上原来需要的一个特别的条件现在也没有了,那你还咋按原计划履行对?
再有哪怕合同写的清清白白的,但有那么点内容,要么因为是别人要做的某种私人化的活儿,很难靠外人来“压迫”人家非得去完成,要么就是照单履行的话成本比天都高。就好比有的人答应了你一项只能干他自己的特别工作,你就真不能直接推着让人家做的那种情况。
还得注意第三条,如果你是拿合同的那一边的债权人,太久太久了你不去找对方让他兑现诺言的话,那你慢慢地朋友们可能会觉得你对这个活动也就无所谓了一样的道理。
说起来轻松,实际里想要知道究竟就得从实打实发生的事情和那些法规里边好好抠,用真凭实据配上准确到位的说法来讲才行,
2024-11-01 07:5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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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形是不适用继续履行的。如果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就不行,像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劳务合同就是如此;还有,要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话也不适用,毕竟债权人长时间不主张继续履行,很可能就被视作放弃这个权利了;另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也在此列,比如说合同标的都灭失了,或者合同所依赖的特定条件已经不存在了。要知道,在判断是否适用继续履行的时候得综合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行。这
2024-11-01 07:3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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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部分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
其一,法律层面或者事实层面无法履行。例如,合同标的已然灭失,或者合同赖以存在的特定条件业已不复存在。
其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像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劳务合同即为此种情况。
其三,债权人于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履行要求。倘若债权人在较长时间内未曾主张继续履行,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放弃该项权利。
应当注意的是,判定是否适用继续履行,需综合考量具体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的法律纠纷当中,这需要详尽的证据以及精确的法律分析。
2024-11-01 05:51: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