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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标准

王* 湖北-恩施 商业秘密咨询 2024.10.18 20:13:50 426人阅读

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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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的鉴定标准包括四个要素:
首先,侵权方获取、应用或公布的信息必须与权利人类似;
其次,侵权行为必须以不正当方式进行,如偷盗、行贿、欺诈等;
再次,侵权方应用或公开商业机密违反了双方的约定或保密义务;
最后,权利人因为侵权行为受到的损失是实际存在的

2024-10-19 01: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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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是不是侵犯了别人的商业机密?主要看这几个点:
第一个就是侵犯你那个信息和人家商业机密是不是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接着,看看他是不是用了什么不太地道的办法才拿到这个商业机密的,比如说偷、贿赂、骗人之类的;
然后,他是不是在用或者公开这个商业机密的时候违背了跟你之前的约定或者没有遵守保密的责任;
最后一个就是因为他的这个侵权行为,你是不是真的受到了损失。

2024-10-18 23:4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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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标准,简单来说就是这四个方面:
第一,侵权的那个人拿走、用了,甚至把他知道的秘密告诉别人的那个信息得和我们的商业秘密是几乎一模一样的;
其次,他知道这个秘密的方法肯定不对,比如说偷偷摸摸地拿到、送礼还是骗人这些都不算正大光明;再说了,他要是把这个秘密拿去用的话,还得看他有没有违反跟我们之间的约定或者保密协议才行;
最后还有就是,因为他这么一弄,我们得损失点钱什么的。

2024-10-18 23:1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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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之性质判定,其核心要素在于:
首先,侵权者所获取、运用或公开的信息须与受害企业的商业机密在实质上存在高度相似度;
其次,侵权者获取该商业机密的途径应当被认定为非法手段,如采用盗窃、行贿、诈骗等非法行为方式;
再次,侵权者对商业机密的使用或公开行为必须违背了与受害企业之间的约定条款或保密义务;
最后,受害企业因侵权行为而遭受了实际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2024-10-18 21:5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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