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想要了解一下这一个法院查封之前的以物抵债效力是有多大的呢?因为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自在先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时自动生效,故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全部财产进行处分后,该财产上的轮候查封自始未产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同时,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的,原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人民法院无需先行解除该财产上的查封、扣押、冻结,可直接进行处分,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专业解答法院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抵押物进行查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的,可以在抵押后对多余的部分退回当事人。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