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解释一下,行政复议几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呢,这个问题困扰了很久了,就是不知道如何解答。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四)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我国的行政复议几日内提出书面答复的规定是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18-02-08 07:22:03 回复专业解答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当事人对于行政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十天向上一级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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