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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进入待转区之时,若信号灯为绿色,那么在待转区中由于信号灯变换而转变为红色灯光时,这些车是可安全持续前行的,这并不属于闯红灯范畴,因此不会受到处罚扣分。左转弯待转区是一个特定条件下的交通规则,其含义在于当同向直行道路绿灯亮起时,左转弯车道的全部车辆必须向前移动至待转区域,在此等候信号灯切换,并严格按照新的信号指示进行转弯操作。
2024-09-08 09: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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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罚款及扣除驾驶分数。在驾驭汽车穿越等待转换区时,若在之前已经收到绿灯的信号,那么当车辆驶入等待转换区后变成红色信号时,此过程中的驾车行为并不被视为闯红灯,故亦无需承担罚款或扣除分数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左转弯待转区的含义在于,在同向直行道绿灯点亮时,所有位于左转弯车道上的车辆都应立即向前移动至该区域内等候信号灯的转变,以便在信号灯转为绿色时进行转弯动作。
2024-09-08 07:4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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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中,并不存在对于进入待转区前为绿灯而抵达待转区时已转为红灯的情况下进行违章判定和处罚的情况。因此,该类现象并未涉及违规闯红灯行为,故不会被视作违法违规事件进行扣分之类操作。所谓左转弯待转区,即是在同向直行道路交通信号灯显示绿色通行信号时,所有位于左转弯车道的机动车辆,必须先行迁移至特定待转区域内等候信号灯转变为黄色或红色指示后,方可进行左转弯操作的一项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024-09-08 06:22: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