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啊律师!这个案子我觉得我是一定要复议的,因为对法院的判决很不满意了,那么行政复议终止决定后继续审理可以吗?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
2018-02-06 14:57:08 回复
行政复议可以中止。
“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
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又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在此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中止制度暂时中断行政复议程序,待影响案件审理的事由和因素消除后,再恢复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决定后继续审理,复议中止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中止事由消除后,行政复议期限将继续计算。行政复议中止制度在行政复议法上有特殊意义,对于保障申请人依法行使复议权利、确保复议机关公正审理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若遇特殊情况且无需等待复议结果的,复议机构可依法作出中止处理。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复议事项已被中止,但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就此失去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行为人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后,倘若对该决定持有异议,其仍有权利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此外,如遇到复议机构逾期未给予明确回复的情况,申请人亦有权在复议期限结束之日起的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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