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首先,我们得明白,欠债还钱这事,如果欠债人瞒着一部分已经把款还给债权人了,这个情况多数来说还不能简单地说成是诈骗。诈骗,一般就是指那些想方设法骗到别人钱财的人,他们得通过说谎或者掩盖事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如果你知道债务人是出于误会或者其他情况而隐瞒还款这件事的,那可能就不算诈骗。不过,要是欠债人故意隐瞒还款的事情,然后再找借口向债权人要钱,而且还真的成功了,并且他心里其实就是想要占别人便宜的话,那这就有可能涉及到诈骗了。
2024-09-01 11:44:00 回复
咨询我
还钱这个事,一般来说,如果别人偷偷瞒着你没还,那肯定不能算是诈骗。因为诈骗这种事儿,基本上都是人把财产给非法占了去,方法就是编故事、掩盖真象啥的,让你糊里糊涂地就给了他大笔的钱财。可是,这也得看具体情况不是,得具体分析这个债主为啥会瞒着说自己已经还钱了,对不对?比如说他是不是真的误会什么了,或者只是因为别的事情弄得跟你有分歧了。这些都可能让他误以为已经还钱给你,所以就不算是诈骗了。不过要是他明明已经还了钱,却又故意遮遮掩掩的,还想再来找你要债,最后还真要到手了,而且他心里还有个非法占有你物品的心思,那这就有点像诈骗了。
2024-09-01 10:18:08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借款人蓄意隐瞒还款事宜一般并不直接等同于欺诈犯罪。欺诈犯罪往往表现为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手段,获取数额巨大之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的行径。在此情形之下,我们有必要针对借款人刻意隐瞒还款实情的动机及由此引发的种种后果进行深度剖析。倘若其根本目的并非出于非法占有之心,而仅仅因为其他误解或纠纷所致,或许无法判定其构成欺诈犯罪。
然而,若借款人故意掩饰还款事实,企图再度索回欠款,并且已经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再加上其主观上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物品的意图,那么这就极有可能被视为欺诈犯罪的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9-01 09:57: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