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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的东西重复发货了,属于不当得利吗

张* 云南-昆明 债务债权咨询 2024.08.31 07:33:37 302人阅读

网上买的东西重复发货了,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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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当商店向客户多发商品时,依法应予退还;若不归还此额外所得,便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之事实,从而构成违法行为。关于不当得利的概念,即在没有合法依据或事后丧失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因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他人蒙受损失并获取利益的情形。当商家向顾客多发出一份价值不等的商品后,未经许可保留该等多余货物且未退还也未补足货款给供应商,即便是没有提及货物之法定权益,这种行为依然无法抵挡其缺乏法律依据的事实,以及由此导致货主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2024-08-31 10: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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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卖家发货数量超出实际需求,应将多余商品予以退还。若卖家未能返还此类不当获益,即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行为。不当得利可定义为,在无合法原因或事后无法证明其合法性的情况下,因个人行为导致他人受损并从中获取额外收益。对于卖家而言,其多发货且未予退还或补充款项,并无任何法定权利保留多余商品,故此行为缺乏合法性基础,给收货方带来损失。

2024-08-31 08:5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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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是卖家在配送过程中多发了货,那么这部分多余发送的商品理应要退还回去,因为这种情况下卖家无疑是获得了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换言之,这无可厚非地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法学领域,不当得利的概念是指一切不符合法律规定、未能对他人产生积极影响但却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行为,多发商品正是如此,卖家在并未获得法定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将额外发送的商品据为己有,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发货人的合法权益,更是造成了自身在日后可能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4-08-31 08:1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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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网上买的东西重复发货了,属于不当得利吗

    专业解答若卖家多发货,多余商品应退还,否则卖家将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构成违法行为。法学中,不当得利指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权益而获利的行为,多发商品正是如此,卖家应将商品归还,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2024.07.18 20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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