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获得保险赔偿时,这并不构成欺诈行为。
然而,对于那些意图实施保险欺诈但未能成功达到目的的人来说,其量刑则会依据保险欺诈罪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减轻,即在法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上限或下限内进行量刑。
保险赔偿尚未到位并不代表构成诈骗行为。如果被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未遂形态,其量刑标准将依照保险诈骗罪的既定量刑程度进行适当减轻,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幅度之内或者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减轻处理。
2024-08-27 13:03:48 回复
解析:
若保险尚未给予赔付,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欺诈行为。
然而,对于未获成功的保险诈骗犯罪,其量刑规定应当依照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罚幅度进行适当减轻,也就是说,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区间内,或者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为界限进行适当减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六条[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报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律师解析 当存在不尽赔偿责任的行为时,不视为是犯罪行为,但若在过程中涉及欺诈行为,即可能面临保险诈骗罪指控。引发保险诈骗罪的常见情况包括:蓄意虚构保险标的物、炮制虚假的保险事故起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捏造从未实际发生过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导致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意图致使被保险人死于非命、致残或患病等状况。
律师解析 若保险尚未给予赔付,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欺诈行为。 然而,对于未获成功的保险诈骗犯罪,其量刑规定应当依照保险诈骗罪的法定刑罚幅度进行适当减轻,也就是说,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区间内,或者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为界限进行适当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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