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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由信息网络进行构建并达成的交易合同,若其标的物是通过网络信息传递交付的,则合同的责任履行地点便设定在购买者的住宅所在地;如果选择了其他形式来完成货物的交付,那么,该收货点将被视为合同的责任履行地点。
然而,那些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载明了责任履行地点的情况,需要遵循双方的具体约定。因此,本条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诸如淘宝或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上的在线购物活动,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各类服务的行业领域,例如,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2024-08-20 17: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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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规条例之明示,以信息网络为媒介缔结的贸易契约,若标的物经由信息网络完成交付,则视为买受人所在地即为契约义务的实现场所;反之,若采用其他形式进行标的物交付,则将收货地点视作契约义务的执行场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案件履行地点的情况下,应遵循原始的约定。
然而,本条文的适用范围并不局限于诸如淘宝或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同时也可能涉及到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各类服务的行业领域,例如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2024-08-20 15:5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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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在信息网络环境下签订的贸易合同,如果货物是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交付的话,那么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将被确定为购买者的住所所在地。若采用了其他形式进行商品的交付,那么在接收货物的地方就将作为合同履行的地点。当然,对于合同履行地点已经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条款的适用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诸如淘宝或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它同样适用于那些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各类服务的行业,例如我们常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2024-08-20 14:25: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