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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条这事儿,如果上面只有签名但是没有手印的话,其实法院大多数时候还是会支持你去告别人的。那签名,就是一个可以证明这个人是真心想借钱给你,而且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重要方式。一般来说,只要这个借条能让大家看清楚你们俩之间到底有没有真的发生过贷款这种事情,比如说借款金额、借债日期、还钱的日子等等这些关键信息都清清楚楚的,再加上那个签名确实是借款人自己亲自签的字,那这个借条就算是有效力的了。哪怕借条上没手印,它也是可以当作证据用的。不过在实际的打官司过程中,法官们还得结合别的证据来看待这个借贷关系是不是真的存在,以及合不合法。
2024-08-18 10: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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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会问,如果借条上只写了名字,却没按手印的话,去打官司,可不可以赢,这种情况法院判决时是会考虑进去的。我们都知道,签名这个东西就是为了能让别人知道这张纸上面的内容是你自己愿意写上去的,也是表示你愿意为这个事情负责。所以说,只要你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比如说借条之类的,还有借了多少钱、什么时候借的、啥时候应该还这些的信息也都明确清楚,然后再加上那个签字是确确实实属于借这个钱的那个人自己签的,那这样的借条就已经有法律效应了。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法官们还要结合其他的证据来看待这个借贷关系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合不合法。
2024-08-18 08:5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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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在借款协议上仅有签署姓名无手印出现的场合,大多数法院通常会对此类诉讼情事予以认可并允许审理裁判。签名被视为最为直接且有效地彰显当事人对自身意思表达及相应责任承担的确认。理论上讲,在借据文件上只要能够清晰明确地体现出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真实的贷款契约关系,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日期以及还款期限等关键要素,同时签名亦确系借款人亲自所为,那么这份借据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即便借据上未见手印踪影,只要其满足借款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便不会对其作为证据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仍需结合其他相关证据以全面评估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8-18 08:15: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