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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行业中的护士因工作疏忽导致药剂配对失误,并给患者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人身伤害,那么该起医疗事故所引发的赔偿事宜将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医院在处理相关事务之余,也拥有向直接责任人——护士追偿的权利。除此之外,护士自身亦需承受行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更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具体而言,当医务工作者因为严重失职行为而酿成就诊者死亡或重伤事故时,司法机关可依据法律法规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留等刑罚措施。
2024-08-10 17: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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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护士在操作过程中出现输液失误导致病人身体受损或受伤害,则过错方应由所服务的医院进行付费赔偿。
然而,医院在完成理赔后有权向相应的护士提出追偿。
同时,相关护士亦将承担一定程度的行政责任。如医务人员因重大过失而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甚至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2024-08-10 15:3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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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护士在执行操作过程中误将药物注入病患体内,由此所引起的对病患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影响,理应由所在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医院在对事故进行处理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程序,追究相关护士的法律责任,但必须遵循公正、透明、公平的原则。
同时,对于因疏忽大意引发严重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还需面临政府机构的行政处罚。对于情节特别恶劣、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承担相应刑事法律责任。
其中,医务工作者若有重大过失,导致就诊病人死亡或给其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8-10 13:4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