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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合同因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而引起争议,被保险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救济权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最长三年的起诉时效,如果超过此期间未提出诉讼,那么法院将不予接受案件审理。然而,若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拒赔事项的实际发生时间相对较迟,则其起诉时限可相应予以延长。
2024-08-04 09: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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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之后,被保险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范畴内依法维权,行使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通常来讲,提出诉讼请求的时效期为三年。然而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然而,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拒赔事件发生的时间相对较晚,那么他们有权申请延长起诉时效期。
2024-08-04 08:3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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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之后,投保方应在适当的期限内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通常来说,针对此类纠纷的起诉期为3年。倘若超过这一期限,法院将不再接受其诉讼申请。然而,假如当事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具体日期相对较迟,那么无疑可以相应地延长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8-04 08:16: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