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萍乡法律咨询 > 萍乡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法院执行调解结案费用原告付有何法律依据

法院执行调解结案费用原告付有何法律依据

李* 江西-萍乡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5.11 10:50:00 368人阅读

法院执行调解结案费用原告付有何法律依据

其他人都在看:
萍乡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萍乡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本院将负担执行费用的责任分配给了被告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实施案件过程中,将依法收取相关申请执行费用。在对待所有执行案件的立案及受理阶段,我们执行法院一律将不予预先代收申请执行人所需支付的申请执行费用。我们会根据申请执行人所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精确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用总额,并从首期已执行的款项中进行收取。收取的申请执行费用将被计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之中,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务一并进行执行。当执行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时,将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作为基础,依照规定的标准计算出该案应当收取的申请执行费用总额。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用,我们将及时地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2024-05-11 14:32:54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执行费用由被告承担。
人民法院在处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将依法征收申请执行费。
在执行案件立案接受阶段,无论何时,执行法院均不得预先向申请执行人收取申请执行费。
执行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所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确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总额,并从首期已执行的款项中进行收取。
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将被计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之中,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债务共同执行。
当执行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时,将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作为基础,依照规定的标准计算出该案应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总额。
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执行法院会及时地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
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
上诉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七日内仍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

2024-05-11 10:52: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法院执行调解结案费用原告付有何法律依据

    专业解答法院执行调解终结后,原告承担结案费用的法律依据在于执行费用应由被告承担。执行法院按申请执行标的额,依据法律计算申请执行费,并从首期执行款中收取。中止或终结执行时,根据实际执行款计算费用,多收部分退还原告。

    2024.06.06 162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