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写了一份关于分家的协议,但是现在后悔了,父母写的分家协议可以反悔吗,如何具有法律效力?
1、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协议也是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2条却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农村分家协议一般来说是有法律效力的,民法自治,各方达成一致一般有效,但也要看具体情况,有效需要内容不违法,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才有法律效力。比如有没有给年幼或者无劳动能力的家人留出一定份额,比如是不是在胁迫、紧急情况下趁人之危,比如有没有重大显失公平的条款,有没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没有《合同法》52条规定的情况,一般来说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分家协议一旦签订并生效,就在协议各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除非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父母写的分家协议可以反悔,才能对分家协议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不是老人单方可以反悔的。
2018-01-16 11:10:44 回复
您好,您提问的父母反悔分家协议的有关回答,请您参考下文。
1、你们签订的协议属于分家析产协议。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生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提示: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于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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