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再婚必须带判决书吗?是的,再婚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书。
其具体流程为: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彩礼纠纷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判决书,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再延长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则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下判决书。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对方收到判决书至次日起15日内不提起上诉的(上诉期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第一个工作日),判决书生效;自判决书生效之次日起10日内,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判决上诉期是15天,超过后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还有被告的自动履行期,一般是10天,此后2年内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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