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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是否可以占为己有

陈** 广东-中山 人身侵权咨询 2023.10.09 09:40:12 429人阅读

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是否可以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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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可以。
解析:
不可以,发现隐藏物的,应当送交有关部门(通常为公安)发布招领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10-09 09:4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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